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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紀曉嵐講的600個故事》精選

善待幼狐化恩怨

  我表伯王洪生家中,有狐仙住在糧倉里,他們很少鬧事,不過,每當小孩子們在糧倉旁邊玩耍時,總要被飛來的瓦片打傷。

  一天,人們在廚房里抓到一只幼狐,打算將它亂棍打死以泄胸中之憤。洪生說:“這樣做,等于是向狐仙挑釁。人與妖爭斗,能有什么好?”他把幼狐引到床上,用果子喂它,然后親自送它到糧倉外。

  從這以后,孩子們?nèi)}外玩耍,再也不受襲擊了。這就是孫子所說的“不戰(zhàn)而屈人之兵”啊。

一時造孽  世世還債

  董文恪公的老仆王某,性情謙虛謹慎,善于照應門戶,幾十年來沒得罪一人,就是人們所稱的“王和尚”。

  據(jù)他說,他曾隨文恪公住宿在博將軍的廢園中,在—個有月亮的夜晚,獨自坐在石頭上乘涼。遠遠望見有個人倉皇逃避,被另外一人當頭遮攔,抓住手臂共同坐在樹下。遮攔人說:以為你早就升天了,怎以會在這里相遇呢?”隨后,就向逃避者敘述了他們的深厚交情,接著指著起了他辦事的負心,說:“某件事欺我不熟,虛增數(shù)目來騙我,吞沒了幾何幾何。”某件事你乘我急需,故意花言巧語勒索我,貪污了多少多少;某件事連數(shù)出了十件事。每數(shù)出一件事,就批一掌面頰,怒氣沖天,似乎恨不得將對方一口吞吃。

  忽然,從草叢間走出一位老翁勸解說:“如今他已墮入餓鬼行列,君何必這樣相加凌辱?況且,負債必還,又何必這樣急呢?”

  那人一聽,越發(fā)惱怒,說:“既然已成餓鬼,還怎么能還債呢?”老翁說:“業(yè)有補滿之時,債就有歸還之日。按冥司所定的法律,凡是借貸的子母錢,來生有祿就償還,沒祿就免除不還,因為債務人限于財力,不能償還。如果是威脅誘取的錢財,就是經(jīng)歷一萬年的時間,也必須償還清楚。其中無祿可以抵償?shù),就轉(zhuǎn)生六畜償還;一世不能還清的,就分幾世逐漸償清。今天晚上董公所吃的豬肉,不就是他的惡仆某人的第十一代身嗎?”聽了這番話,那人的怒氣才略微平息,于是松手各自散去。

  老翁可能是土神。他所說的惡仆某人,王和尚還在早年見過,確實是一個最有心計的惡仆。

無頭鬼引路

  烏魯木齊巡檢的駐地,名叫呼圖壁。“呼圖”的漢語意思是鬼,“呼圖壁”的漢語意思是有鬼。

  一次,有個商人夜間在呼圖壁行走,昏暗中見樹下有人影,以為是鬼,就對人影進行呼問。樹下人說:“我傍晚到達此處,害怕鬼才不敢向前走,正是要等有人來好結(jié)伴行走的。”于是他倆就互相仗膽共同向前走去,途中說話,漸漸密切起來。那人問:“你有什么急事,要冒著嚴寒夜間走路?”商人說:“我過去欠了一位朋友四千錢,聽說他們夫婦全都病了,恐怕飲食醫(yī)藥都成困難,所以要前往送還,以救緊急。”

  這人一聽,退步站在樹背,說:“我本想加害于你,以求得點小小祭祀,F(xiàn)在聽了你這番話,才知道你是一位真正的仁義長者。我不敢侵犯你,希望能為你做向?qū)б,可以嗎?rdquo;

  商人迫不得已,只好隨他前進。

  一路上,凡是道路中的險阻,商人都能聽得他的預告。一會兒,殘缺的月亮慢慢升起,隨后也就稍能辨清景物了。商人仔細一看,給他帶路的原來是個沒頭的人。他毛骨悚然,退步而立;與此同時,帶路鬼也消失不見了。

宋清遠不學奇門法

  奇門遁甲一類的書,各處多有,不過都不是真?zhèn)鳌U鎮(zhèn)鞑贿^幾句口訣,并不用文字寫成書流傳。

  德州的宋清遠先生說:他曾經(jīng)拜訪一位朋友,因雨后道路泥濘,借了一頭驢騎著前往。朋友留他過夜,說:“趁著月明夜美我們來看一場戲劇好嗎?”于是搬來十幾個小凳,縱橫著擺布在院中,然后點起明亮的蠟燭,與清遠在堂上飲酒。

  二更以后,見一個人翻墻跳入院內(nèi),在臺階前轉(zhuǎn)圈。每遇到一個小凳,就腳步遲緩起來,費許多功夫跨不過去。開始是順向前進,用旋風腳跳躍了二百次;接著轉(zhuǎn)為逆向前進,又用旋風腳跳躍了一二百次。因極度疲勞,臥倒在地,這時天也快亮了。朋友把他帶到堂上,盤問他是從哪里來的。他叩頭說:“我其實是小偷,進院后,只見一層一層都是短墻,越跨越跨不完;陷人困境就想退出來,又是越翻越翻不盡,所以也就力疲被擒了。要我生還是要我死,我都唯命是從。”

  朋友哈哈一笑,當場釋放了他。然后對宋清遠說:“昨天算出有這個小偷要來,因而用小術捉弄他一下。”宋清遠問:“這是什么道術?”朋友說:“我是奇門法。其它人學了這種法術,恐怕會招引禍端,君是真正的端正謹慎,如果愿意學,我就將此術傳授于君。”宋清遠先生謝絕說不愿學。他的朋友長嘆—聲,說:“愿意學的人不能傳授,可以傳授的人不愿學,難道此術真的就要在世間絕傳了嗎?”帶著一副十分失望的樣子,送宋清遠先生上了歸途。

狐貍中的鬼

  先師趙橫山先生,少年時在西湖讀書,因為寺樓幽靜,便在樓上設床住宿。

  夜間,他聽到室內(nèi)有窸窣聲,似乎有人走動,便斥問道:“是鬼還是狐?為何要來打擾我?”慢慢地才聽到吱吱唔唔地回答:“我既是鬼,也是狐。”先生說:“鬼是鬼,狐是狐。怎么能既是鬼也是狐呢?”

  過了好半天,才聽見回答說:“我本來是幾百歲的狐,內(nèi)丹已經(jīng)煉成,不幸被同類縊死,盜了我的丹去。我的幽魂沉落在這里,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是狐中的鬼了。”

  先生問:“你為什么不到地府去控告盜丹賊?”狐鬼說:凡是由自己吐納導引所煉成的內(nèi)丹,如同血氣附入形體,與形體融合為一。是自身所煉而不是來自身外,他人是不能盜走的。凡是由采補精氣所煉成的內(nèi)丹,如同劫奪來的財物,本來就不是屬于自己的,不能與形體融合為一,所以他人可以殺死吸取走。我用迷惑人的方式采取精氣,傷害了許多人。殺人該死,死當其罪,就是訴諸神靈,神靈也不會受理我的起訴。因此,我寧愿悶悶不樂地住在這里。”

  先生又問:“你占據(jù)此樓,究竟想做什么?”狐鬼說:“本來我想隱匿身形,不出聲音,修煉太陽煉形法。由于先生陽光強烈,烤得我陰魂不安,所以才出來哀求先生,懇望先生體諒我的苦衷,陰陽各有適當處所。”說罷,只聽見額頭叩地的聲響,問話也不再回答。

  第二天,先生就搬了出來。他曾經(jīng)例舉這件事對學生說:“奪取不是屬于自己的東西,終究是不能占有的,而且恰好是傷害自己。真可怕!”

陰間斷案五十年不晚

  我的同年鐘上庭說:“他在寧德做官時,有個幕友得了急病。正在服藥,恍惚中看見二鬼對他說:‘冥司中的某件獄案,一直等君前往對質(zhì)。可以不用服藥了。’幕友說:‘這件獄案已經(jīng)五十多年了,怎么現(xiàn)在還沒結(jié)束?’鬼說:‘冥司的法律最嚴厲,可是執(zhí)行起來也最謹慎。一旦涉及疑點,雖然明知事實真相,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,拖多久也不能定案。因此往往一拖就是幾十年。’幕友問:‘這樣的話,那不是拖延時間牽累當事人了嗎?’鬼說:‘這種情況僅占千萬分之一,不是常有的。’當天夜晚,幕友果然死去。”

  由此看來因果報應有時不靈驗,或許是由于這個緣故吧?還有,小說的記載中,有許多生魂前往冥司對質(zhì)的,或許是定案的遲早,要各自根據(jù)案情的輕重緩急吧?

  總之,定案雖有早晚的差別,神靈卻畢竟不會糊涂,這是清楚可信的。

千轉(zhuǎn)百折才捉到的賊

  我在烏魯木齊時,驍騎校薩音綽克圖說:以往他在紅山口哨卡值班時,一天即將天亮的時候,有只烏鴉對著門口哇哇亂叫,他厭惡這種不吉利的叫聲,引弓向烏鴉射去,烏鴉慘叫一聲,從奶牛背上飛了過去。奶牛受驚狂奔而走,薩音綽克圖急忙呼叫了幾名士卒緊緊追趕。

  進入一個山坳的時候,遇到兩個耕田人,奶牛將其中一人觸倒在地。士卒們扶起來看了看,沒有大傷,只是扭了一只足,難于行走。問他的家在哪里,他說距離不遠,于是眾人共同抬著他送回家中。

  進屋還沒坐穩(wěn),就聽見她家的小孩連聲呼喊有賊。眾人急忙出去幫助捉賊,一看賊原來是私逃的遣犯韓云,正翻墻偷吃主人家的瓜,于是大家一擁而上,捕獲了韓云,如果烏鴉不對門啼叫,薩音綽克圖就不會用箭射擊;薩音綽克圖不射擊,奶牛不會驚奔;牛不驚奔,就觸不到耕田人;不觸倒耕田人,幾名土卒就來不到他家中;沒有士卒在他家,僅一個小孩見人偷瓜,是沒有能力捉賊的。

  經(jīng)這番輾轉(zhuǎn)相引,終于捕獲韓云,使他沒有逃脫死刑。這個烏鴉的到來,豈不是有什么邪氣附依著哩!韓云本來就是巨盜,他劫殺的人多了。當時雖然投有看見鬼魅,實際上與劉剛遇鬼的因果完全相同。

懺悔要在未死時

  刁飛萬又說:一位書生最有膽量,常想遇見鬼,可總是見不到。一天夜晚,雨過天晴,月光明亮,他讓小奴帶著酒壇和酒杯來到亂墳間,向四周高聲呼喊:“今夜良辰,我獨游此地,太寂莫了。地下諸位朋友,有沒有肯出來和我共飲的?”

  話一說完,只見磷火熒熒,在草叢中時出時沒。書生再次呼叫,磷火嗚嗚叫著環(huán)繞集中在四周,相距大約一丈,都不再向前跨進。書生數(shù)了數(shù)鬼影,大概有十多個,于是用大杯盛酒,分別向鬼影灑去,鬼影都俯身嗅聞酒氣。其中一鬼稱贊好酒,請書生繼續(xù)賞賜。

  書生一邊灑酒一邊問群鬼說:“諸位泉友,為何不去輪回轉(zhuǎn)生呢?”鬼說:“存在善根的已經(jīng)轉(zhuǎn)生了,惡貫滿盈的都下地獄了。我們這一伙共有十三位,罪限還沒有滿,其中等待輪回的有四位,業(yè)報沉淪不能輪回的是九位。”書生又問:“為什么不懺悔祈求解脫呢?”鬼說:“懺悔必須是在沒死以前,死后再想懺悔就遲了,根本沒有著力之處。”一壇酒很快就灑完了。書生舉起空壇向群鬼示意,群鬼各自踉蹌著退去。有一鬼回頭叮嚀書生說:“餓魂得飲佳酒,無以回報。謹以一語奉贈于君:懺悔須在未死時。”

七件懸案

  我的學生蕭山人汪輝祖,字煥曾,乾隆乙未年進士,現(xiàn)在任湖南寧遠縣知縣。他沒及第時,長期在幕府做事,著作《佐治藥言》二卷,其中記載了幾條近事,很值得資以為戒。

  第一件:孫景溪先生,名爾周,做吳橋縣令時,有位姓葉的幕友一天晚上正飲酒,忽然昏倒在地,過了兩個時辰才蘇醒過來。第二天他杜門不出,用黃紙書寫了一條一條的資料,然后到城隍廟拜神,將資料焚燒在城隍廟里,沒人知道其中原因。六天以后,他又像上次那樣昏倒,很久才起來。起來后,就要求搬出縣署居住。

  據(jù)他自己說,八年前也曾在山東館陶幕府做事,有位士人控告惡少調(diào)戲了他的媳婦。幕僚們本來打算請主官懲處惡少,不必讓被調(diào)戲的婦人出庭對質(zhì)。可是,有個姓謝的同事想看看這個少婦的姿色,于是幕僚們才鼓動主官傳訊少婦。于是,導致少婦自縊,惡少當然也依法論了死罪,F(xiàn)在惡少在地府控告了幕僚,說婦人不死,他不會被處死;而婦人的死,完全是由內(nèi)幕主張傳訊造成的。館陶城隍神發(fā)文書來拘我對質(zhì),前幾天我一條一條地書寫清楚,進行申辯,認為婦人本是應該對質(zhì)的,而且首倡此議者是謝某。

  不久又傳來文書,說:“傳訊的根本目的,并不是申理少婦的冤屈,而是要看她的姿色;首倡此議者雖是謝某,但實際的操筆人卻是葉氏。謝某已經(jīng)被追拘了靈魂,也絕對不能寬容葉氏。”因此,葉某認為自己必定不免喪命。過了一夜,葉某果然死去。

  第二件:浙江臬司同公說:乾隆乙亥年秋審時期,他偶爾在一個夜間暗自出房,視察獄吏們審理獄案的情況。

  時值夜深,獄吏們都已進人酣睡中,只有一間屋子的燈還亮著。他挖破窗紙向室內(nèi)竊視,見一獄吏正在審理獄案檔案,可面前卻站著一位老翁和一名少婦。他心里感到很奇怪,就繼續(xù)看下去。只見獄吏起草了一份處理意見,隨后又將草稿毀掉,重新起草一份,少婦一看,施禮后恭恭敬敬地退下消失了。獄吏又抽出一卷檔案,思考了很久,才起草一份處理意見,老翁一看,也作揖施禮退下消失。

  次日,他專門傳問這個獄吏,原來先審理的案卷是臺州因奸致死一案:起初草擬延緩論決,接著考慮到案犯身為秀才,卻失于自檢,釀成命案,又改為情實,接著考慮到案犯理直,人死是因為再次毆擊,于是填寫了緩決。通過獄吏這一解釋,同公明白了那夜的少婦就是因奸死于非命的少婦鬼魂,而老翁剿是囚徒的先祖之靈魂。

  第三件:秀水縣縣署有座愛日樓,樓梯木板早已毀壞,沒人居住,每到陰雨天就會聽到鬼哭的聲音。

  縣中的一位老吏說:康熙年間,縣令的母親好誦佛,因而建了這座樓。雍正初年,有個縣令攜帶一位胡姓的幕友到任。這位幕友在炎熱的夏天不想見人,自己住在愛日樓上,公文和飲食,都是用繩索上下縋運。

  一天,忽然聽到樓上有慘叫聲,人們急忙搭梯上樓,見胡某赤身裸體,渾身是血,自己刺了腹部,并且碎割全身,就像刻畫一樣。人們問他發(fā)生了什么事,他說自己在湖南某縣當幕僚時,發(fā)生過一起奸夫殺本夫的命案,奸婦向官府自首。他擔心主人審理不當,為了避免他人乘此案找錯,便將奸婦判了磔刑。剛才他見有個神把那位婦人領來,用利刃刺人他的腹內(nèi),其它事情自己就不知道了。胡某痛苦呼號,叫了一夜,第二天才死去。

  第四件:吳興某人,以善理錢財,很有聲望。一次,偶然受到了當事人的慢待,于是便向上級密告了這位當事人關于侵盜方面的隱私,竟興成了一件大獄案,牽連到了許多人遭殃。后來,他自己咬舌而死。

  還有,無錫張某,在歸安縣令裘魯青幕下做事?h中發(fā)生了一起奸夫殺本夫的命案,裘魯青考慮到婦人沒有同謀,想免除她的死罪。張某堅定地說:“春秋時期趙盾沒有討伐殺國君的賊,從而也就有了殺君罪名。許止沒有嘗藥,父親服藥死后,他也就有了殺父的罪過。《春秋》一書有誅意之法,不可放過這個婦人。”婦人終于也被處死。

  后來,張某夢見一個女子,披發(fā)持劍,拍著胸膛怒氣沖沖地來到他面前,對他說:“法律并不該要我死,你為什么要急切地助成我死呢?”說著刺了他一劍。醒后,他覺得被刺的部位很疼。從此以后,女鬼夜夜前來刺他一劍,一直到死。

  第五件,蕭山人韓其相先生,少年時期工于刀筆,久困考場,而且沒有生子,久而久之便斷絕了科試進取的念頭。

  雍正癸卯年,他在公安縣幕做事,夢見神人對他說:“你因為筆孽過多,被削奪了官祿和后嗣。現(xiàn)在又因為你治案寬厚仁慈,賞給你科舉功名和后嗣兒子,快回家吧。”醒來他沒相信,可次日夜晚他又作了同樣一夢。當時已經(jīng)七月初旬,他在夢中回答說來不及趕上科試的日期。神說:“我能送你及時到達。”他醒后,急整歸裝上路,沿江走水路,一帆風順,八月初二竟及時抵達杭州。果然以遺才入場中式,次年生了一子。

  汪煥曾為人誠實,頗有古風,他所說的上述五事,應該不是胡說。

  還有,他所記《囚關絕祀》一事說:平湖人楊研耕在虞鄉(xiāng)縣幕做事時,主人兼理臨晉縣政務,臨晉有件疑案,長期以來懸而未決。后來案情得到落實,是弟弟毆死了兄長。

  夜間,他起草完判決意見,沒來得及滅燭就人寢了。忽然聽見床上的帳鉤響動,床帳微微地開了一點兒,誤以為是風吹的。稍過片刻,帳鉤又有響動,他睜眼一看,床帳已經(jīng)懸掛在鉤上,有位白須老人正跪在床前叩頭。他厲聲呵斥,老人應聲消失,可是幾案上的紙卻翻動起來。他急忙起身查看,正是他剛剛擬定的命案處理意見。

  他又進行反復詳細的檢查,罪證具在,確定無枉。只是案犯家四代單傳,到他父親才生他兄弟二人,一個死于非命,一個又要伏法被誅,那么五代的祭祀也就斷絕了。于是,他毀掉了擬定意見,仍然存疑如故,因為他認為這樣處理此案才比較妥當。

  我認為如果按王法論罪,殺兄的案犯就該遭到誅殺;可是按人情來看,斷絕祭祀也是很可憐的。對于這個案犯,放生和誅殺都不妥當,無論生之還是殺之,仁和義兩個方面都會受到傷害。如果定要曲意求通,就會認為殺人應該償命,以申死者之冤?墒牵炅怂勒叩脑,卻絕了死者父親的后代,若亡者有靈,肯定不會同意,如果他同意那就喪失了良心。所以即使不抵命也不算是冤枉。這可成為一說。

  但還有另一說,那就是人情是一個人的事,法律是天下的事,如果凡是只有兄弟二人的家庭,弟弟殺了兄長,同情斷絕祭祀,都不抵命,那么奪產(chǎn)殺兄的弟弟多了,又如何來明正倫紀呢?這也不能不是一說。沒有皋陶再生,這一獄案確定難以

  決斷。只有留待明理的人作出論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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